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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短剧产业持续火热,多地出台微短剧发展扶持政策,通过资金激励、资源整合、创作引导等方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微短剧产业持续火热,多地出台微短剧发展扶持政策,通过资金激励、资源整合、创作引导等方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以下是近期全国范围内的重点政策动态: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支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资金奖励、产业链完善、服务保障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精准对接行业发展需求与市场关切,全力推动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微短剧产业高地。
在内容创作传播方面,政策给出真金白银的奖励支持。对入选广电总局相关精品项目的优秀剧本,版权方可获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河南省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微短剧参评“五个一工程”奖,每部奖励10万元。同时,鼓励主流渠道传播与文化出海,在央视、省级卫视首播的剧目最高可获20万元、10万元奖励,上线万元支持;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海外发行渠道建设最高补助100万元。
产业链完善提升是政策扶持的重点方向。《措施》明确,河南将打造微短剧产业发展集聚区,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影视数字科技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补助;培育播出平台与经营主体,对优质播出平台最高奖励300万元,分年度培育100家左右省级重点企业,优质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此外,深入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对充分展示河南文旅资源、特色文化的微短剧,上线万元支持。
配套服务保障层面,多项便民利企措施同步落地。《措施》要求,微短剧备案审核效率大幅提升,普通项目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重点项目最长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多部门资源降低拍摄成本,国有文旅资源向剧组免费或低价开放。版权保护与人才引育同步强化,设立微短剧版权登记专题窗口,探索建立版权服务与快速维权中心;行业优秀人才纳入省级人才引进计划,高校将开设相关专业,人才培训可享补贴支持。金融方面,微短剧纳入政府投资基金支持范围,开辟融资对接专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享贴息。
为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河南省将支持举办微短剧赛事、展映、产业大会等活动,探索建立行业评价体系与标准。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发布自律公约,建立企业红黑榜与演员评测体系,引导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河南将统筹设立省级微短剧发展资金,各地也可设立专项资金配套扶持。所有扶持项目需在河南备案立项,政策实施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一系列政策的落地实施,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河南微短剧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全国知名的产业高地。
为深入贯彻习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的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广电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5〕6号)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内容供给、拓展服务场景、释放消费活力,近期,省广电局会同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办、省委金融办等11个省直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剧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强化“剧集+文学”“剧集+文旅”“剧集+科技”“剧集+金融”等理念,提出在“打造内容精品”“建强影视基地”“培育消费场景”“优化服务生态”“加大宣传推介”“强化人才引育”“对外传播交流”等七个维度聚焦发力,实施“影视基地三年提升行动”“影视拍摄科技赋能行动”“影视制作主体培育行动”等24个方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汇聚发展合力,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为打造剧集产业发展新高地,建设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具体如下:
围绕齐鲁大地优秀传统文化、丰厚旅游资源、生动发展实践,面向全国征集、遴选一批现实题材、革命题材、历史题材、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等选题,定期发布重点创作方向和重点剧目选题名单,力争每年3-5部作品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到2027年涌现出3-5部彰显山东元素、齐鲁特色的“现象级”精品剧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
适时发布山东重点文学作品名单,组织制作机构、地方文旅、行业专家等开展需求对接,让更多山东山水、古迹、非遗等融入内容创作。持续办好山东省视听文学剧本大赛,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剧本赛事活动。举办重点项目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搭建作家编剧、制作机构、主创团队等创作沟通平台,让更多山东故事“荧屏见”。(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作协)
成立剧集摄制服务机构,推出全景域的摄制服务指南,提供政策解读、事项办理、取景地、人才等咨询类服务。支持各地成立剧集产业服务中心(地接公司)和群演协会,提供取景道具、群演、影棚、器材、后期、交通、餐饮住宿等摄制资源服务,逐步形成“1+16”省市县联动的服务体系。鼓励各地将景区文保单位、革命旧址以及老街区、公园、工厂、文博场馆等,免费纳入拍摄取景地范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按照山东省委宣传部《关于支持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十项措施(2025修订版)》(鲁宣办发〔2025〕23号)有关规定:“对列入中央和国家规划重大工程,或者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和省委省政府重大主题指定创作生产的剧集项目;‘好创意、好题材、好本子、好苗子’剧集创作项目;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剧、网络剧、短剧、电视动画片;在央视八套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剧、短剧;在国内主要视频网站首页首屏重点推荐播出的电视剧、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微短剧;对代表山东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宣发〔2015〕34号)批准设立的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的优秀剧集作品给予扶持奖励。”按照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广电发〔2024〕21号)有关规定:“对列入省级以上重点选题创作规划(计划)、进入实质创作阶段的剧集作品给予扶持;对在省级卫视、头部网络视听平台播出的剧集作品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广电局)
加强全省影视基地(园区)建设发展规划,支持青岛东方影都、临沂沂蒙红色影视基地、德州乐陵影视城、北方微短剧基地(藏马山)、东平水浒影视城等影视基地做强做大,打造链条完整、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一站式”影视创作服务中心。鼓励各地将影视基地纳入区域发展战略,打造特色影视产业基地(园区),围绕剧集拍摄制作提供“一揽子”服务,2027年底力争全省推出500个优质外景拍摄地。(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支持各类影视基地提升新技术运营水平,充分运用虚拟拍摄、智能制作系统、AIGC等新技术,大力推动屏幕尺寸、时间长度、媒体介质等革新,建设一批高新技术摄影棚,打造一批高精尖的后期制作产业区。鼓励超高清剧集拍摄制作。支持各地引育高水平后期制作企业和团队,鼓励按生态链条重点引进、培育头部影视制作企业、头部播出平台和先进影视技术开发企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电局)
支持国有影视企业改革创新、做强主业,打造具有较强创新引领力、国际竞争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企业。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培育和整合具备较强创作经营实力的民营影视企业和制作团队。鼓励影视基地(园区)围绕剧集产业链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有机结合。加强与国内头部平台、制作机构、先进技术公司的合作,吸引更多优秀企业、项目落地发展。(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广电局)
支持跟随热门剧集拍摄足迹,设计专属重温打卡之旅,通过场景复刻、NPC互动、科技赋能等强化游客跨时空、沉浸式体验,实现热门剧集从“内容爆款”到“文旅长流”的价值转化。支持外景拍摄地、传统旅游景区等再开发,推动环境优化和设施升级,强化山东元素植入,逐步创新培育一批小而美的剧游目的地。(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鼓励经典影视内容的在地改造、影视服化道的在地活化,用“影视美食”“影视民宿”“影视旅拍”“影视文创”等,解锁各地“吃住行游购娱”新玩法,让漫游长廊区域游线内涵更丰富、特色更凸显。支持各地布局“影视+科技+文旅”产业项目,串珠成线、布线成图,逐步沉淀形成经典剧游线路生态版图。推出“剧游山东”印章护照系列活动,引导优质热播剧组织线下二次营销,丰富文旅产品供给。(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跟着影视剧去旅游”等年度数字导览,公布年度山东元素热播作品榜单和取景地榜单,绘制年度山东剧集旅游地图,介绍入榜热播作品,推荐取景地及周边美食、美景、美宿和人文交通等。推动开发上线影视取景地智能导航、经典片段语音导览等,提升数字导览传 播效能。(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推动影视文旅产业集聚,培育古镇影视文旅圈、海上影视主题岛、生态秘境影视村落群等类型融合样板,研发影视主题酒吧、餐厅、民宿等更多目的性、体验性、场景化、沉浸式的消费场景,实现影视拍摄、旅游观光、文创开发等全产业链流量互导、协同发展,实现从“单一取景地”到“全域影视故事场”的升级。(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鼓励各地提前介入剧集项目,获取剧集信息、招引剧集落地,从前期创意、开机筹备、拍摄制作、宣发播出到衍生开发各环节跟进,推动剧集IP的文旅转化和衍生品开发,打造新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带动文化旅游新消费和剧集、摄制基地新提升。鼓励各地探索剧组在本地拍摄的奖励政策和促进摄制基地(园区)建设的激励机制,推动“一部戏带火一座城”。(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进一步增强“齐鲁嗨拍”功能,优化“视听+”、政策宣介、取景地宣推等板块,努力打造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剧集产业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对优秀剧集,从项目备案立项、特殊题材协审、完成片审查各环节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广播电视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剧目备案公示等全程网办,初审周期进一步压缩,营造贴心的服务环境。(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建立台网协同合作机制,探索“多星联播”“联购联播”,推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发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对剧集产业发展支持作用。引导和规范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资本支持参与剧集创作生产。积极推动“政银保担企”多方联动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支持剧集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为剧集项目融资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引导产业基地(园区)、龙头企业发挥作用,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增信服务。(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广电局、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
对优秀剧集加大媒体宣推力度,围绕剧集播出的前中后期,开辟“跟着剧集+”系列专栏,组织传统媒体、网络平台、社交媒体合力宣推,推动优秀剧集实现“播出即爆款、收官仍长虹”的可持续影响力。协调相关行业支持行业剧集的宣推活动。支持制作机构在山东举办路演、演员见面会、作品进校园等线下宣推活动和助企、助农等公益活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加强对热播剧集作品的关注和分析,加强热点话题梳理和引导,强化山东视角、文旅视角,做足细节宣传文章,化影视热播流量为文旅消费增量。支持山东元素热播好剧主创人员担任“公益推荐官”,打好“明星效应”牌,推出系列推介视频,开启“直播带景”“线上云游”等传播新业态。(责任主体: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建设线上数字“鲁剧博物馆”和鲁剧数字资料库,对鲁剧作品、鲁剧人物、鲁剧拍摄地等要素信息系统化梳理、入库。推出“鲁剧拍摄地打卡地图”,及时动态更新,密集公益宣推。探索利用VR技术打造虚拟发布会等形式,助推剧集宣推。(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建立行业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实施行业人才培训计划,为各级各类各层次行业人才量身打造培训课程。实施青年影视人才培养计划,每年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优先申报全国性行业人才,参加全国行业人才培训交流活动。(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对剧集企业产业贡献突出或荣获国际国内重大影视奖项和国家、省级重大影视荣誉的管理、技术、创作人员,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参评“齐鲁杰出人才奖”“泰山学者”“泰山文艺终身成就奖”等荣誉,提供场地支持及项目资助。(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支持省内高校剧集产业链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高校开办相关人才培养专业,鼓励省内高校与海外高校联合办学。积极推动高校与制作机构开展多类型、多模式的人才培养合作。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灯光摄影、美工化妆、后期制作等技能型、应用型职业教育。鼓励摄制服务机构、产业园区、摄制基地等开办实习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广电局)
有计划地组织制作机构和作品参加戛纳、柏林、威尼斯、东京国际电影节和亚洲电视论坛、香港国际影视展等节展,以及国家部委和我省组织开展的国际版权交易活动,加大海外宣推力度,推动海外版权交易。(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委外办)
推动与山东国际友城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组织制作机构和作品开展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经验,推动更多中国气派、山东元素的优秀剧集作品破圈传播。支持举办中澳国际影视节。(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委外办)
加强对全省剧集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广电局牵头加强日常业务联系和跟踪指导,做好日常工作调度和事项会商,形成工作管理闭环。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动,打破业务壁垒,强化资源共享,推进分工协作,努力实现融合共赢。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结合自身实际推出本地区的落实方案和政策措施等,培育出爆款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为推动剧集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文化思想及习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要求,进一步突出人民属性,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微短剧赋能新大众文艺,促进微短剧与千行百业相结合,打造独具特色的赣派微短剧,形成“人人可生产、事事可创作、时时可传播”的视听新生态,让大流量澎湃新大众文艺正能量,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坚持以人民大众为生产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着力打造厚重大气、清新质朴、群众参与、叫好叫座的赣派微短剧,形成一部剧“提振一股气、激发一方人、带火一座城、兴旺千百业”的综合效应,持续提升赣派微短剧在全国的知名度、美誉度。按照“一市一风格、一县一IP”的思路,发动全省各地既立足特色资源、又扎根火热现实,既依靠广大群众、又依托专业机构,提炼最具地域特色的文化符号,艺术化呈现各地历史文脉接续传承、时代发展伟大成就和人民群众火热生活,组织创作一批在本地拍摄、本土平台播出的精品赣派微短剧,打造“江西是个好地方”特色品牌,使之成为有效连接文旅消费、乡村振兴、品牌建设、业态融合的重要纽带和跨界平台,以此带动我省微短剧创作生产大众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力争“十五五”期间全省创作生产微短剧达10000部,市场规模达150亿元,综合带动效益达500亿元。
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革命历史、优秀传统文化、现实生活三大题材,秉持真实、真挚、真情的创作原则,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城市建设、国企改革、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方向,反映江西辉煌历史,反映新时代改革发展伟大成就,反映人民群众火热现实生活,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推动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走进千家万户。坚持用小切口解析大主题,用小故事折射大时代,用小人物彰显大情怀,生动讲好江西故事,讲好江西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传播时代发展强音,展示江西崭新形象。
(一)挖掘江西文化,讲好江西故事。依托我省“红色、绿色、古色”资源,聚焦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引导创作者通过采风、调研、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度挖掘当地历史文化积淀和改革发展实践,推出一批富有江西元素的微短剧精品剧本。各地建立由本级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文广旅、文联等部门协同配合,重点视听平台、微短剧制作机构参与的选题对接机制,实现选题与当地文化资源、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建立精品微短剧选题项目库,通过选题规划论证、优秀剧本征集等方式,策划一批彰显江西特色,展现时代精神的重点选题。
(二)坚持群众主体,鼓励大众创新。坚持群众主创、群众主演、群众主推,充分发动人民大众投身微短剧创作生产。通过开展作品征集、评选以及微短剧创作大赛等活动,激发全民创作热情。充分发挥乡村网红、网络直播人才等新社会群体的优势,引导他们将生活场景、生活经历和特色产品融入微短剧,打造特色IP。积极引导专业人才下沉基层、深入乡村,在创作一线发挥“传帮带”作用,让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作者,让鲜活的生活场景转化为创作素材,形成大众参与、共创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赋能乡村振兴,推动流量富民。充分释放微短剧的流量红利与IP价值,创新探索“微短剧+电商”“微短剧+文旅”“微短剧+农产品”等融合发展新模式,汇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积极鼓励新农人、小镇青年等群体投身创作,通过微短剧打造个人IP与地域品牌,使其成为讲述乡村故事、展现城镇风貌的网络生力军。引导省内头部微短剧企业、电商平台、MCN机构及高校等发挥各自优势,为乡村新兴创作者提供专业化培训、资源对接与创业扶持,有效带动微短剧创作生产能力提升,形成以优质内容吸引流量、以IP带动品牌、以产业促进增收的良性循环。
(四)整合各类资源,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市场主导、政策引导、金融赋能”的多元融资模式,拓宽精品创作资金来源渠道。用好“文旅贷”等普惠金融产品,对省内微短剧企业给予金融支持。引导赣江新区、省属重点文化企业,积极投资参与精品创作生产。吸引社会资本(影视投资基金、民营企业、文旅企业、电商平台等),通过股权投资、项目赞助、广告植入、版权预售、联合出品等方式参与。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五)发动机构参与,探索合作机制。建立由“微短剧+”行动计划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引导和支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聚焦重大题材与精品项目,发挥其在内容创作和产业引领上的示范作用。推动市县国有文化企业、融媒体中心立足本土,深度参与微短剧的选题策划、拍摄制作与传播,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系列内容。鼓励各类社会制作机构积极参与,与基层群众创作团队结对共创,提升创作效率与艺术品质。探索“国有+民营”“专业团队+地方资源”“线上平台+线下实体”等多种联合制作模式。
(六)强化科技赋能,拓展产业空间。积极推动AIGC、大数据、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在微短剧创意、制作、传播全流程的应用,降低群众参与门槛。鼓励运用AIGC技术辅助剧本构思、角色生成、智能配音及后期特效,大幅提升创作效率,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微短剧与游戏、互动剧、动画微短剧以及沉浸式文旅等泛娱乐形式的跨界融合,构建内涵丰富、形态多元、价值循环的“微短剧+”产业新生态。
(七)培育壮大平台,构建传播矩阵。依托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江西报业传媒集团、江西广播电视台现有平台资源,着力培育一家传播力强、用户活跃度高、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头部网络视听平台,打造江西微短剧传播主阵地。由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牵头,统筹协调中央驻赣媒体、省市主流媒体(报刊台网)、全省网络视听平台及县级融媒体中心资源,对精品剧目开展重点宣传与集中展播。鼓励各地积极发动群众,组织开展“赣人看赣剧”活动,着力提升精品剧目传播热度和影响力,让好作品取得大流量。
(八)建立评优机制,激励精品创作。建立年度微短剧精品评优机制,由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联合相关单位,每年集中评选10部“年度精品微短剧”。其中,从设区市、赣江新区申报的作品中评选2部;从县(市、区)申报的作品中评选8部,评审结果于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公布。获评作品给予不超过总投资的20%、最高20万元的创作扶持资金。入选作品纳入省级文艺作品精品库,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奖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统筹,省广电局负责推进,省文旅厅、省文联、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公司、江西文化演艺发展集团公司、江西报业传媒集团公司、江西广电传媒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高效协同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精品创作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融媒体中心负责发动本地群众积极参与微短剧创作生产。各级文联负责组织本地作家、编剧、文艺专家深入基层采风,参与剧本创作、艺术指导和作品评审。各级文广旅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属地公共文化场馆及景区向微短剧拍摄方优惠或免费开放,提供拍摄便利。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聚合各类资源,着力创作更多高品质微短剧。
(三)优化服务保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广旅局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的要求,加强创作规划引导和跟踪服务。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在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剧本创作指导、拍摄场景协调、宣传发行资源整合和剧组后期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省广电局设立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精品创作项目实行优先受理、限时办结、专人对接,简化优化流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四)加强工作调度。将 精品创作纳入省广电局年度重点工作,建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不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全程跟踪项目进展。对进展缓慢、困难问题较多的项目,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将派出工作专班进行督促指导。各地广电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并于每年第四季度将下一年度计划安排报省委宣传部和省广电局备案。
11月11日,第三届杭州・微短剧大会在临平如约启幕。临平围绕微短剧产业全生命周期需求,构建了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设立1亿元“大美临卓”产业基金,覆盖企业落地、创作生产、市场拓展等环节,全区200余家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了以微短剧为引擎的大视听产业生态;推出微短剧产业政策与文艺精品扶持奖励政策,对爆款作品、头部企业给予专项奖励。开展“青年网络编剧成长特训营”“微短剧内容审核及创作提升专题培训班”等活动,全年培训各类人才超200人次,为产业发展汇聚“新鲜血液”。
政策层面,临平近期专门出台文化“新三样”专项扶持政策,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可达千万元;同步实施“临云映客”人才计划,每年遴选35名新业态人才,给予精准支持。为进一步打通出海通道,临平还将构建出海综合服务平台,强化版权保护、税务合规、演员用工等配套服务,推动微短剧产业链与数据“回流”国内。
未来,临平将以文化出海为主赛道,吸引更多出海平台扎根落地;以营商环境为主引擎,提供全生命周期企业服务;以产业生态为主基调,深化“短剧+科技”融合,三年打造100部具有杭州辨识度的AI短剧、动画微短剧精品,系统构建一个更加开放、更富韧性、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微短剧生态,巩固全国微短剧名城的核心底座。
日前,上海市文旅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上海市网络微短剧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第二批次)申报指南》的通知。此次发布的2025年度上海市网络微短剧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第二批次)申报指南中提到,重点支持以新技术、人工智能等赋能微短剧内容创制的项目。
在支持资金上,此次申报中明确专项经费主要采取事后支持、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其中,网络微短剧精品内容,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获得国家级奖项、有特别影响力贡献的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费扶持。
网络微短剧特色活动,单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经费扶持。 网络微短剧新技术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费扶持。网络微短剧出海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的译制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1月5日,以“文化科技融合创新 版权护航链通未来”为主题的2025马栏山版权保护与创新论坛在长沙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举行。论坛现场发布了《长沙市关于支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出台10条支持措施推动长沙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措施,长沙将部署实施微短剧拍摄标杆基地建设、精品创作、平台生态企业引培、科技赋能、微短剧出海、要素保障等6个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等给予资金支持,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打造微短剧产业核心引爆地。“微短剧制作紧缺导演、演员等人才,制作成本较高,这一措施的制定和出台直击行业痛点,将为微短剧制作企业缓解发展过程中的压力。”天择微链副总经理李靓表示。
当天,“马栏山微短剧反盗版(版权保护)联盟”成立。12家版权企业开展签约,为微短剧版权保护注入新动力。
近日,四川省政府副省长胡云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微短剧赋能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支持微短剧创作工作。
一是计划将微短剧纳入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奖励政策,增设对微短剧创作的专项扶持资金,激励更多市场主体投身优质微短剧创作。
二是将制定推动四川省微短剧产业繁荣发展、赋能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调动省、市(州)、县(区、市)拍摄制作微短剧的积极性。
三是分批次推出微短剧拍摄地清单,由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授予“影视拍摄点”,真正把四川的美景美地和人文历史深度融入微短剧作品中。
四是支持网络视听、超高清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每年遴选9个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分三档分别奖补10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
五是办好国际微短剧大赛和“锦绣天府 AI瞰四川”视频创作等系列征集展播活动,推出14条影视文旅推荐路线,推进影视与文旅深度融合、良性循环。
今年8月,陕西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文联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文化艺术精品扶持和奖励办法》 。其中对微短剧产业发展的扶持措施如下。
微短剧精品创作扶持是对思想深刻、艺术精湛、制作优良,具有获得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潜力或具有产生国际国内重大影响预期的优秀文艺作品,予以重点扶持。入选的微短剧精品项目每部扶持总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且最高200万元。每年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扶持方案,于每年2月份前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1、独立申报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微短剧,每部给予100万元奖励。与其他省份联合申报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微短剧,给予奖励(两家50万元,三家40万元,四家30万元)。
2、获得国家广电总局“年度网络视听节目推优”项目的微短剧,每部给予20万元奖励。
(1)综合频道、电视剧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微短剧,每集10万元,每部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2)综合频道、电视剧频道非黄金时段及其他频道播出的微短剧,每集5万元,每部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6、在头部网络平台播放且平台分账1200万以上的微短剧,每集3万元, 每部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7、在海外有影响力的媒体播出或平台播放2000万次以上的微短剧,每集3万元,每部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8、入选中宣部、文旅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文联等部门主办的有评比性质的重大主题创作工程(项目)的微短剧,每部给予20万元奖励。
对微短剧精品获奖奖励,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按照取最高奖、不重复奖励的原则给予奖励。
郑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郑州市打造“微短剧创作之都”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一揽子有利措施进一步巩固郑州市微短剧行业持续向好发展势头,推动微短剧与郑州特色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壮大微短剧产业规模,着力打造郑州“微短剧创作之都”。
按照《实施方案》,郑州将全方位发力微短剧创作。培育一批微短剧拍摄基地(园区),重点打造1—2个具有影响力的微短剧全产业链基地(园区)。积极培育10家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微短剧制作、发行企业。
加强人工智能赋能微短剧实践。在文旅、普法、科普、非遗、品牌、经典名著、黄河、功夫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微短剧+”融合新模式,打造一批具有郑州特色的“微短剧+”融合示范项目。
同时,带动微短剧内容提质升级,争取到2027年,创作推出50部左右具有引领作用和创新价值、展示“天地之中、黄帝故里、功夫郑州”城市品牌的微短剧精品力作。
围绕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充分发挥郑州市相关部门优势,组织实施“微短剧+”各系列创作计划,引导微短剧与其他领域或行业相结合,讲好“郑州故事”,形成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经济业态,带动微短剧内容提质升级,争取打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质微短剧。
“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继续组织“跟着微短剧去旅行—河之南·游郑州”主题创作活动,推出“微短剧+文旅”融合创新的精品项目,积极打造微短剧主题旅游研学线路。
“跟着微短剧来学法”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跟着微短剧来学法”优秀微短剧,通过微短剧传播郑州法治社会建设成果与法治理念。
“跟着微短剧来科普”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制作精良的科普类微短剧。
“微短剧里看非遗”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非遗题材微短剧,开展“微短剧里看非遗”线验,促进非遗活态传承。
“微短剧里看品牌”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讲述郑州国有品牌、民营品牌及“老字号”创新发展故事的优质微短剧。举办“微短剧+品牌”评测专家会及合作交流推介活动,设立“微短剧+品牌”展台,集中展示本地品牌的微短剧作品。
“跟着微短剧学经典”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源于经典、观照现实的“经典”微短剧,让经典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举办“跟着微短剧学经典”展播活动,营造全社会学习经典、爱上经典的氛围。
“微短剧里看黄河”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多角度展现大河之美、文化之美、文明之美的微短剧,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
“跟着微短剧学功夫”创作计划:依托“冲突剧情”自然植入功夫招式与场景,用师徒传承等感人故事情节传递中国功夫精神。联动“少林功夫”IP,探索打造“功夫剧情化”新生态。
为推动微短剧产业的全链条发展,郑州从产业基地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和技术创新应用三个方面同步发力。
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要因地制宜,利用辖区内的古建旧厂、闲置楼宇等场所及文旅资源,积极培育出至少1个5000平方米以上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服务优质的微短剧拍摄基地(园区)或场景,并对现有的拍摄基地(园区)和场景进行提档升级,提升微短剧拍摄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建成“写、拍、播、评、投”五位一体的微短剧产业发展品牌。
举办微短剧精品创作培训工作会,邀请行业专家授课,提升精品创作水平。结合“技能河南”建设,支持市属高校、有关社会组织或机构开展群演、拍摄、剪辑等技能培训,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校企协同育人,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微短剧全链条专业人才。
鼓励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新技术赋能微短剧创作实践,强化微短剧的多视角、互动感、虚拟性等新兴业态特点,打造郑州“微短剧+”创作实践示范项目,推动郑州市微短剧作品主题立意、内容质量、艺术水准不断提升。支持微短剧项目在文博场馆、景区、街区打造沉浸式体验空间,建设空间型虚拟现实体验项目,打造新型消费场景。
按照部署,郑州市将坚持“微而不弱、短而不浅、剧有品质”创作要求,推动微短剧精品化、规范化发展,打造精品内容新生态。
健全微短剧推优机制,加强创作规划引导和跟踪指导,举办“文脉千年·剧说郑州”—微短剧剧本征集活动,评测推选一批微短剧精品创作,并予以政策支持。
同时,通过开设专题、专区、话题等方式,对优秀微短剧进行多种形式的展播推广活动,让好作品有好收益,正能量取得大流量。推动微短剧上大屏,让更多优秀微短剧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为观众提供更多优质内容。
7月24日,湖南省微短剧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长沙举行。会上,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湖南广播电视台、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长沙市望城区、天心经开区分别发布了相关微短剧扶持政策,以真金白银推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围绕“鼓励微短剧精品内容创作、打造微短剧编剧联盟、扶持微短剧拍摄基地建设、扶持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应用、扶持微短剧上大屏播出、扶持微短剧后期制作、扶持微短剧出海,以及扶持微短剧交易、展示、传播平台建设”等8个方面,推出微短剧扶持政策。该政策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等给予资金扶持,包括对重要宣传节点规划重点选题创作的特别项目,给予作品制作方最高50万元资金扶持;扶持湖南省“微短剧+”创作计划项目,对精品作品给予每部最高20万元资金扶持等。
湖南广播电视台发布了微短剧智能创制及播出开放生态计划。该计划将从“开放平台生态、传播精品内容”“开放编剧生态、共创优质内容”“开放出海生态,共赢全球市场”“开放技术生态、赋能内容创制”“深化行业联动、赋能千行百业”等方面发力,构建“精品创制、横竖有戏”协同发展的优质内容供给产业生态。
“我们出台了全新10条人才支持政策,优秀团队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相关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解读了“人才十条”“马驹计划”“马栏山出品”等园区系列政策。其中,以扶持有潜力的个人创作者和初创企业为核心设立1亿元“马驹计划”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每年出资2000万元。
长沙市望城区发布了《望城区促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涉及剧本创作、取景剧组、供景场地、基地企业等扶持奖励主体,共分为10条具体举措。为鼓励剧组在望城取景拍摄,望城将成立片场联盟委员会,为剧组提供政策咨询、场景对接等全方位保障,并对在望城境内拍摄完整剧集的给予每部剧3000元补贴。同时,为鼓励区内取景场地对剧组实行免费开放,望城将对符合条件的场景方给予每天1000元,最高10万元补助。望城还将对获得上级授牌的入规微短剧企业、基地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对运用AI、VR、AR、MR、XR等新技术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天心经开区围绕基地建设、场景打造、入园拍摄、宣传推介、资金融资等方面,量身定制了专项扶持“十二条”。“我们将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文化+科技’示范性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授牌的微短剧产业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天心经开区相关负责人在发布扶持政策时说。
今年7月,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发布《推动湖北省微短剧产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八条措施,为湖北微短剧产业繁荣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措施保障。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微短剧制作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实行“3+5”审核工作机制,大幅缩短备案审查与成片审看时间,提高项目推进效率。
在内容创作方面,将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建立优秀选题项目储备库,大力实施微短剧赋能“支点建设”行动计划深入挖掘荆楚文化内涵,鼓励制作具有本土特色的精品微短剧。同时,通过举办主题原创创作网络视听作品创作展播大赛和剧本征集大赛,激发创作活力,提升微短剧影响力。
在培育产业基地方面,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领、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模式,打造一批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微短剧产业基地,整合资源,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同时,依托湖北省影视拍摄联盟,为剧组提供全方位的拍摄服务。
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在微短剧企业聚集区域,设立微短剧综合服务专区,构建微短剧创作生产服务体系,打造集政策咨询、项目融资、企业服务、拍摄制作、版权交易、宣发推广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在科技赋能方面,鼓励企业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微短剧的创作效率和内容质量。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微短剧制作中的应用,探索科技与文化融合的新模式。
在资金扶持方面,对在湖北备案立项具有较高水准的原创微短剧剧本,按照每部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特别优秀或重大项目,按照每部最高不超过80万元扶持。对在湖北备案立项并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优秀微短剧,按照每部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对特别突出体现湖北题材、湖北故事、湖北人物等湖北元素的优秀剧本和完成片,扶持资金在上述基础上还可上浮30%。
在人才培养方面,将微短剧创作经营人才纳入行业人才工程评选范围,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专业人才。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在微短剧出海方面,鼓励湖北企业与海外传播渠道合作,拓展国际市场。充分发挥好“视听中国·湖北传媒周”平台作用,加强对优秀湖北微短剧宣传和海外推广营销提升荆楚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若干措施》覆盖了微短剧产业关键环节,从内容创作到市场环境优化,从产业基地培育到人才队伍建设等,为全省微短剧产业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推动湖北成为微短剧创作与产业发展的新高地。
7月1日,由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省作协及市政府指导,韶关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文联主办的南岭微短剧创拍大会暨采风调研活动启动仪式在韶关丹霞影视拍摄培训基地举办。
会上,韶关发布系列网络微短剧产业扶持政策,将每年安排微短剧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鼓励网络微短剧剧本创作、拍摄补助以及产业活动等,对含有韶关元素或韶关特色并具有较高影响力及示范引领作用的网络微短剧创作精品、落户韶关以及投资建设微短剧拍摄场地设施的企业团体给予扶持。
对包含韶关元素的微短剧,将在剧本创作、拍摄制作环节给予最高 50 万元补贴,鼓励创作者深入挖掘当地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与民俗风情。同时,韶关将支持建设微短剧产业基地,为创作团队提供专业场地与配套服务,并协调丹霞山、南华禅寺等景区免费开放取景,降低拍摄成本。
此举旨在以微短剧为媒介,传播韶关文旅特色,吸引更多游客关注当地旅游资源。通过政策扶持与资源整合,韶关希望培育一批兼具地域特色与市场吸引力的微短剧作品。
今年7月,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深圳市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2)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优秀作品目录、“微短剧+”行动计划推荐等有关目录;
(3)入选广东省、深圳市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原创网络视听精品项目、跟着微短剧游广东、省文艺精品扶持等有关目录。
2.剧本版权方或备案方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微短剧产业经营的企业。同一剧本仅受理一家申报单位申报。
3.作品获得广东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节目登记备案号,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
(二)奖励范围:剧本研发成本,包括剧本创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力成本、版权购买及使用费、版权登记保护费用、实地采访调研费用、会议及差旅费用等与所申报剧本的创作直接相关的费用。
1.入选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剧本创作扶持计划,经评审认定优秀并成功上线播出的微短剧剧本,按照不超过制作成本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2.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优秀作品目录、“微短剧+”行动计划推荐等有关目录并上线播出的,按档次给予每部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2)微短剧制作成本在30(含)至100万元(不含)的,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
3.入选广东省、深圳市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目录、原创网络视听精品项目库、跟着微短剧游广东、省文艺精品扶持等有关目录并上线播出的,按档次给予每部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2)微短剧制作成本在30(含)至100万元(不含)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创作反映深圳题材、宣传提升深圳城市形象的剧本,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的扶持额度。
同一家单位同一年度最多申报3个项目参评优秀剧本,评审通过后合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个剧本同时满足上述1-3条申报条件中两条以上的,只需申报一次,评审通过后按照“就高”原则确定具体奖励金额。
2.作品对深圳城市形象提升和旅游宣传推广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展示深圳积极正面城市形象、在国内外主流社交媒体产生较高讨论度、有效推动取景地成为热门打卡点、有效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深圳文旅产品或服务等;
3.作品获得广东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节目登记备案号,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后获得微短剧板块热度年度排名前100名;
4.申报单位为作品的版权方/备案方/承制方/出品方。同一作品仅受理一家申报单位申报。
(二)资助范围:拍摄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劳务、差旅、场地/设备/交通工具租赁、服化道、版权、保险、后期制作等直接相关费用,不包括宣推、投流成本。
(三)资助标准:根据评审结果,分档次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原则上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剧本研发和制作费用合计金额的30%。
1.项目主要取景点在深圳,剧情内容、台词等明确出现深圳元素,展现深圳地标建筑、交通及公众设施、旅游景点、特色街景等不同城市形象内容20次(含)以上、合计时长40秒(含)以上,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2.项目主要取景点之一在深圳,剧情内容、台词等与深圳相关,展现深圳地标建筑、交通及公众设施、旅游景点、特色街景等不同城市形象内容15次(含)以上、合计时长30秒(含)以上,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3.项目在深圳部分取景,展现深圳地标建筑、交通及公众设施、旅游景点、特色街景等不同城市形象内容10次(含)以上、合计时长20秒(含)以上,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4.项目在深圳部分取景,展现深圳地标建筑、交通及公众设施、旅游景点、特色街景等不同城市形象内容5次(含)以上、合计时长10秒(含)以上,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1.作品由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微短剧产业经营的企业担任发行方/版权方/承制方/出品方,并作为申报机构。同一作品仅受理一家申报单位申报;
2.作品已获得广东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唯一节目登记备案号,并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
(二)奖励标准:按照发行播映收益情况,给予不超过发行播映收益10%、最高100万元奖励。同一个作品在多个平台播出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1.横屏作品在主要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发行播映收益不低于5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发行播映收益10%、最高100万元奖励;竖屏作品在主要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发行播映收益不低于5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发行播映收益10%、最高50万元奖励。
2.横屏或竖屏作品在其他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发行播映收益不低于5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发行播映收益10%、最高30万元奖励。
2.作品由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微短剧产业经营的企业作为版权方/承制方/出品方/发行方/备案方,并作为申报单位。同一作品仅受理一家申报单位申报;
3.作品获得广东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节目登记备案号,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
(二)资助范围:申报项目剧本研发成本(参照第六条)和拍摄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劳务、差旅、场地/设备/交通工具租赁、服化道、版权、保险、后期制作等直接相关费用,不包括宣推、投流成本。
(三)资助标准: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中宣部电影卫星频道(CCTV-6)、电视剧频道(八套)首播;在国内网络视听平台首播、获得微短剧板块热度年度排名前50名的作品,根据评审结果,分档次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原则上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剧本研发和制作费用合计金额的30%。
1.微短剧制作成本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重点微短剧,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
2.微短剧制作成本在30(含)至100万元(不含)的普通微短剧,最高给予30万元资助;
3.微短剧制作成本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其他微短剧,最高给予9万元资助。
1.申报单位作为版权方/承制方/出品方/发行方在海外发行播映微短剧产品,同一作品仅受理一家申报单位申报;
2.项目出品质量高、传播效果好、社会反响佳,对于传播中国文化、讲好深圳故事有积极促进作用;
(二)奖励标准:按照申报单位当年全部微短剧海外发行、版权及其他相关收入,分档次给予资助,最高100万元。
1.对满足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申报条件的,由我局推荐申报,获评后给予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50万元、重点项目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满足深圳市重点文化出口企业认定申报条件的,由我局组织评审,获评后分档次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以上两项资助可同时申报,如同时获评则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同一微短剧项目可以同时申报第六条至第十条资助。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微短剧项目资助金额叠加后,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1.申报项目主要应用于微短剧产业的技术研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微短剧创作工具研发、微短剧平台研发、微短剧出海应用研发、互动剧研发、微短剧相关SaaS、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的研发;
(二)资助范围:与项目相关的建设投资、设备/云服务等软硬件购买或租赁、软件授权、研发、人力、宣传推广、运营管理等费用。
(三)资助标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30%比例,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资助。
今年6月,青海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在全省组织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开展“微短剧+”系列创作计划。全省各地、各部门以及各高等院校等影视制作团体均可参与,对入选省广电局和国家广电总局“微短剧+”行动计划的优秀作品将给予重点关注和资金扶持。
“微短剧+”创作计划涵盖七个方面,包含挖掘利用青海厚重文旅资源,营造跟着微短剧“打卡青海”新风尚的“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及典型案例普法的“跟着微短剧来学法”;展现青海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有效探索的“跟着微短剧来科普”;围绕各种文化要素,结合经典文学作品的“跟着微短剧学经典”;讲述青海品牌创新发展故事的“微短剧里看品牌”;聚焦青海非遗资源,探寻青海非遗之美的“微短剧里看非遗”;展现青海黄河文化魅力的“微短剧里看黄河”。
该计划着眼服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建设,聚焦培育弘扬青海“五个文化”,擦亮“山宗水源、大美青海”鲜明标识,通过发挥网络视听内容优势,赋能千行百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将流量优势引导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各地、各部门,以及各高等院校等影视制作团体均可参与,对入选省广电局和国家广电总局“微短剧+”行动计划的优秀作品将给予重点关注和资金扶持。
6月6日,广西发布了《2025年“微短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其中重点提及了四大专项行动。
它们分别是:实施精品创作行动,塑造“微短剧+文旅”新品牌;实施场景打造行动,构建“微短剧+文旅”消费新模式;
实施全媒体传播行动,助力“微短剧+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服务企业行动,扶持“微短剧+文旅”产业发展。
到2025年底实现创作“微短剧+文旅”作品超过100部,全省微短剧产业总收入超过50亿元。推出一批现象级微短剧作品,带动打造一批现象级景点(景区),推动“微短剧+文旅”生态全面升级。
黑龙江省广电局发布《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共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加速推进省内包括微短剧在内的视听产业聚集地建设工作,重点在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等地和部分行业院校内打造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夯实全域微短剧产业基础。
在4月26日召开的中部地区微短剧产业发展联盟成立暨微短剧新质生产力高端对话活动上,江西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发布《关于促进江西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江西微短剧产业“乘风破浪”提供政策供给和要素支撑。
10条措施聚焦微短剧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从拍摄基地、审批效率、金融扶持、版权保护、人才支撑等方面精准出招。
为鼓励创作具有时代特征、江西辨识度的优质微短剧,《若干措施》提出,对在江西取景不少于6处,充分展现江西特色旅游资源、江西特色文化元素的微短剧,给予奖励。凡参评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均有奖励,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给予1∶5配套奖励。对在央视和省级卫视首次播出,或者在头部平台上线播出反映良好的,分别给予奖励。支持微短剧“出海”,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扶持资金。
推动拍摄基地区域化、差异化布局是重点。《若干措施》提出,将依托赣江新区、鹰潭拾方光影影视基地等,打造各具特色、错位竞争的微短剧产业基地(园区);发挥江西省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打造文旅特色鲜明的微短剧拍摄基地;支持赣州、吉安建立革命历史题材微短剧拍摄基地,支持景德镇建立陶瓷题材微短剧拍摄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振兴、特色美食等微短剧特色拍摄基地。对首次入选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年接待剧组数量达50个以上且拍摄天数累计120天以上的产业基地(园区)或微短剧拍摄基地,给予相应奖励。
聚焦培育经营主体,《若干措施》提出,对首次纳入江西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微短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在本土注册、本土拍摄、本土平台上线的微短剧企业给予不超过年度项目投资额20%的资金支持。
4月3日,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厅召开了“陇南市微短剧赋能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发布会”。
为积极探索“微短剧+文旅”融合新模式,更好将微短剧流量优势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按照《陇南市微短剧赋能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十百千亿”工作方案》,陇南市文广旅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陇南市微短剧赋能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也叫做“黄金十条”。“黄金十条”通过8大资金奖补和2大政策扶持,为微短剧全链条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一是奖励剧本创作。对反映陇南题材、宣传陇南形象的并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甘肃省广电局优秀剧本征集项目的微短剧剧本,分别给予版权方一次性8万元、5万元奖励。
二是奖励取景拍摄。全市所有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文化场馆等各类取景地向微短剧剧组免费开放。陇南各类微短剧基地(数字摄影棚),年内接待剧组数量达到10个以上且拍摄天数累计50天以上,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及短视频平台播出后,给予最高8万元的补助。
三是奖励上线播出。对推介陇南文旅元素、提升城市形象并在主要视频网站和短视频平台上线播出半年的微短剧,按照播放量,给予第一出品方最高15万元的补助。
四是奖励精品项目。对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微短剧原创作品,给予第一出品方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并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甘肃省广电局相关短视频创作项目并上线播出的微短剧,分别给予第一出品方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五是奖励企业升规。对首次纳入我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微短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六是奖励集聚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或改建拍摄基地(数字摄影棚),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七是奖励研发创新。陇南注册的微短剧企业在拍摄和制作中运用新技术提升质量和效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
八是奖励作品出海。对获得海外版权授权在海外主要平台播出,具有正确政治导向,传播陇南文化,讲好陇南故事的微短剧,给予第一出品方最高5万元的补助。
九是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企业筹建投资基金,为微短剧提供资金支持。
十是支持人才培育。符合条件的微短剧人才,享受陇南市相关人才优惠政策。支持行业协会、高校等与影视机构开展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
3月27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发布《网络微短剧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省级设立“微短剧专项扶持资金”,安排3000万元分三年在精品孵化、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宣传推广等阶段予以扶持或奖励,力争3年内培育微短剧优秀机构100家,支持在福建拍摄、拍福建故事的闽派微短剧精品100部。
一是培育创作队伍。鼓励优秀影视机构投入微短剧创作,吸引头部机构落户,将微短剧创作人才纳入人才引育范围。
二是闽派精品创作。推出“微短剧里看福建”系列创作计划,建立制作机构和地方需求的选题对接机制,挖掘福建特色题材,协调地方资源支持采风采访、项目论证、宣传推广、评议评奖。
三是打造创作中心。鼓励建设微短剧产业园区,打造“小而美”微短剧拍摄基地,完善拍摄服务体系,为微短剧制作提供便利。
四是提升管理服务。落实分类分层管理,探索设立微短剧内容审查分中心,推行全程网办,加快审批管理效率。各级构建促进微短剧产业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等,加大对微短剧全产业链的扶持奖励力度。
五是对台对外交流。落实中央试点政策,业者来闽设立机构、创作生产,加强闽台融合。支持出海合作,适应海外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闽派微短剧影响力。
3月26日下午,第十二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正式开幕前夕,一系列精彩的发布仪式、论坛活动在成都率先举行。在“山东省推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仪式”现场,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国华从大力缩短审核时限、提高优秀作品扶持奖励力度、打造微短剧摄制基地和拍摄取景地、推动微短剧跨界多元融合、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推广机制、提升微短剧国际传播能力等方面,系统向大家介绍了正在蓬勃发展的“网络鲁剧”。
为推动微短剧行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多次到省内外开展调研学习,广泛征求业内专家、播出平台、制作机构等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推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鲁微十条”,包括实施微短剧精品创作工程、推动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发展、拓宽微短剧发行传播渠道、打造一批微短剧摄制基地和拍摄取景地、支持技术创新与应用、提高内容审核质效、健全完善保障奖励机制、引育高端专业人才、加强交流合作推动鲁版微短剧出海、健全完善版权保护推广机制十大举措。
例如在拓宽微短剧发行传播渠道的措施中,山东将打造微短剧播出平台,拓宽鲁版微短剧上线播出渠道。还将支持山东广电享TV、山东海看IPTV等平台开设微短剧剧场和视频点播专区;在健全完善保障奖励机制上,奖金尤为丰厚。重点奖励既有“奖杯”又有“口碑”的精品微短剧项目,例如对荣获“五个一工程”奖,或者荣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和年度推优的微短剧,对列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梦 新征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的微短剧,对在央视一套、八套黄金时段播出的重点微短剧等等,都将给予资金奖励。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全力打造济南、青岛两个产业聚集高地,鼓励烟台、潍坊、日照、德州等城市走在前列,带动全省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山东已经形成了以青岛东方影都、沂蒙红色影视基地、德州乐陵影视基地、潍坊红高粱影视基地、德影城影视基地等为代表的山东影视摄制基地集群。支持济南长清区、青岛市北区等地打造一批场景齐全、配套完善的微短剧摄制基地,推动青岛市整合灵山湾、藏马山等资源,高起点打造北方微短剧产业基地,建立覆盖山东全域的微短剧产业联盟。
3月14日,爱奇艺荧光之夜2025微短剧盛典在苏州文化艺术中心隆重举行。微短剧论坛上,北京市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杰群发表致辞并发布北京大视听“追光计划”国际微短剧大赛。
为持续推动微短剧精品化发展,北京市广电局推出“追光计划”国际微短剧大赛。本次大赛立足北京、着眼全国、面向国际,全面升级并新增国际与非遗两大赛道,共同构成绘时代盛景、传中华文化、映人间烟火、探科技奇境、品京韵风华、展文旅新潮、览千行百业、与法治同行、谱银发乐章、创品牌力量、展非遗技艺、促国际交流十二大主题赛道。大赛按“分季度有序实施、分阶段稳步落实”的节奏扎实推进,通过路演形式遴选优秀作品,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对项目现场把关指导。组织平台业务负责人现场选拔,实现优质项目高效对接。
北京市广电局将进一步用好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和影视拍摄服务保障机制,工作人员将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立项审批、政策解读、备案指导效能。2024年,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共扶持奖励微短剧优秀项目31部,扶持奖励资金1224万元。2025年将整体翻倍,市级资金扶持规模将扩大至3000万元,重点支持在京取景拍摄的微短剧项目。
北京市广电局将依托北京网络视听艺术大会、首亮微光、短剧游北京等重点活动,密切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持续推动优质项目高效对接。通过季度发布重点项目片单,推动资源要素集聚,组织创作者深入一线开展创作实践,开展经常流研讨,为精品微短剧打造集中展示平台。
北京市广电局将用好国际传播专项资金和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把微短剧出海作为“Love北京”视听文艺国际传播行动的重要内容,大赛获奖作品将获得海外微短剧平台的发行与推广支持,以微短剧为载体,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最终,大赛将推出100部北京大视听“追光计划”国际微短剧大赛好故事、好作品和40位优秀创作者,对获奖作品和创作者进行平台签约、资金扶持、人才落户、平台实习等全方位支持,形成“选拔—培育—孵化—传播”全链条服务机制。
作为全国网络视听产业的高地,文化出海的桥头堡,上海微短剧产业迎来快速发展,在国际化、商业力、“科技+”等诸多方面呈现出海派特色。
为全面梳理、展示上海市微短剧产业优秀成果,发挥上海视听产业优势,搭建促进微短剧产业新质发展的国际交流平台,树立行业品质标杆,推动微短剧产业精品化、规范化发展,3月20日,2025上海微短剧大会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大会聚焦微短剧产业品质视听、创新增长、全球机遇等重要议题,邀请来自全球的微短剧产业链环节的各类机构共同交流,挖掘“微短剧+”等产业融合机遇,推动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助力微短剧全球化发展。
会上,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罗毅介绍,为支持上海微短剧产业做大做强,今年上海将继续统筹设立约5000万元的扶持资金。此外,2025年度第一批次的上海网络微短剧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于近期发布。
罗毅介绍,为进一步响应广电总局实施的“微短剧+”行动计划,上海升级推出微短剧“繁花”计划2.0。
一是鼓励机构把创作触角深入伟大时代,紧紧把握时代主题,彰显时代精神,用小切口展现大主题,用小故事折射大时代,以深度的艺术实践讲好新时代上海城市发展和普通人的奋斗故事。
二是鼓励机构从中华文脉传承中取材,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寻根溯源,深入挖掘传统题材的时代价值,展现上海在传统传承与创新中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实践。
三是鼓励机构立足上海,放眼世界进行创作,充分利用微短剧这一新兴艺术形式,反映上海城市的澎湃活力。
“我们对质量最优的入选项目将加大支持力度,为入选的每个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扶持,并提供创作辅导、流量扶持、评奖评优、文艺评论、宣传活动等。”罗毅说。
当天还启动了“拍在上海”上海微短剧摄制“一站式服务”联盟,该项目由上海市影视摄制服务机构牵头,联合30余家拍摄基地、取景地等,进一步促进上海微短剧拍摄服务体系建设,为剧组来沪拍摄提供“拍摄-制作-出海”的全方位、高质量服务,助力沪上微短剧创作生产。
“浙里微光·微短剧+”创作计划在杭州M511光影汇未来影院正式启动。欢娱影视旗下短剧厂牌娱丸影视推出的聚焦法制教育的微短剧《反诈先锋》亮相项目签约仪式,该剧计划在红果短剧播出。
作为“浙里微光·微短剧+”创作计划的重点项目,《反诈先锋》将微短剧内容与法律知识、法治案例、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以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大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反诈意识。
“浙里微光·微短剧+”创作计划由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高院、省检察院、省科协和省工商联等11个部门共同发起,创作计划旨在加强微短剧创作引导和优秀节目引领,推动浙江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创作计划重点围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跟着微短剧来学法”“跟着微短剧来科普”“跟着微短剧学经典”“微短剧里看品牌”“微短剧里看非遗”“跟着微短剧品美食”“微短剧+AIGC”八个主题展开,推出100部左右具有时代特征、浙江辨识度的优质微短剧,推动浙江网络视听精品综合生产能力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作为浙江省影视剧产业的领军企业之一,欢娱影视将依托“浙里微光·微短剧+”创作计划的政策与资源支持,聚焦“精品化”内容创作,强化作品社会价值传播,打造兼具艺术性与社会影响力的系列短剧。
江苏省广电局联合多家省级部门和单位,在全省开展“微短剧+”主题创作征集推广活动。2025年,江苏省“微短剧+”主题创作征集推广活动将征集、孵化、推出30部左右精品微短剧,努力打造10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并在全网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微短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融合发展新模式,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注入引领时代风尚的新动能。
“跟着微短剧来倡廉”: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深挖江苏廉洁文化资源,推出有高度、有温度,聚人气、接地气的廉洁文化精品微短剧。聚焦革命文化,提炼革命文化蕴含的廉洁理念,深入挖掘江苏革命先辈的崇高品格和廉洁事迹;聚焦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挖掘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典型事例,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传统廉洁文化精华,充分发掘古圣先贤、清官廉吏嘉言懿行等优秀传统廉洁文化故事。
“跟着微短剧去旅行”:落实《关于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苏广电发〔2024〕7号)要求,探索更多“微短剧+文旅”的融合新模式,更好将微短剧流量优势引导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继续围绕乡村振兴、名城名镇名村、产业园区、传统文化、国家文化公园、城市景点、自然景观等八大创作方向,讲好江苏故事,持续营造跟着微短剧去全省各地“打卡”的新风尚。
“跟着微短剧来学法”: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引领,创作一批普法主题微短剧,传播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成果与法治理念,打造凸显江苏特色的法治文化名片。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紧扣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微短剧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故事情节展现法律的威严与温度,更好地将微短剧的传播优势转化为普法效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助力法治江苏建设。
“跟着微短剧来科普”:推动微短剧融入科普知识和科学精神,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制作精良的科普主题微短剧。围绕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通过微短剧推动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鼓励更多科技工作者支持和参与科普微短剧创作,助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赋能国家科普能力建设。
“跟着微短剧学经典”:推动微短剧与中华经典古籍、名著名篇,以及其中的名人名句等传统文化资源相融合,创作一批源于经典、观照现实的“经典”微短剧。围绕中华经典著作,对蕴含其中的深厚文化内涵、民族智慧进行创新演绎和阐释,融入新时代精神,用新表达、新手法、新技术让经典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营造全社会学习经典、爱上经典的氛围。
“微短剧里看品牌”:推动创作一批讲述新时代国有品牌、民营品牌及“老字号”创新发展故事的优质微短剧。结合数字广告赋能实体经济与地方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工作,鼓励行业组织、广告制作单位、广告方等通力合作,运用微短剧创作方式深入挖掘地方特色产业的文化内涵与品牌价值,深度赋能品牌发展,共同讲好中国品牌、江苏品牌创新发展的故事,搭建起品牌与消费者生动互动的重要桥梁,助力企业文化传播,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微短剧里看非遗”:从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广泛取材,挖掘不同门类非遗蕴藏的价值与内涵,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时代价值、市场潜力的非遗题材微短剧作品,让非遗通过新技术、新场景、新形式焕发出新生机,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
创作计划聚焦“微短剧+”文旅、普法、科普、传统文化、品牌发展、非遗、生态环境、中医药等八大领域,旨在赋能重庆千行百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计划落地,重庆局提出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专项机制,统筹多方协作。建立“微短剧+”创作工作专班,协调司法、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政府主管部门,统筹重庆市内重点微短剧创作生产机构分领域建立协同创作机制。召开创作座谈会,策划创作选题、整合创作机制,召开创作座谈会,策划创作选题、整合创作资源、对接行业需求。
二是推行揭榜挂帅,激发创作活力。遴选市内微短剧重点创作机构和“跟着微短剧去旅行”活动优秀创作单位成为揭榜单位,引领八个赛道同步启动创作。
三是加强扶持指导,提升作品质效。构建微短剧规划备案到成片审核全链条管理机制,常态化指导重点创作机构抓选题、抓重点。加大:“微短剧+”扶特激励力度,推动网络微短剧在内的网络影视剧纳入市级重大文艺资助范國,在各类视听作品市级评选扶持活动中,重点向“微短剧+”优秀作品倾斜。
四是强化产教融合,提高专业素养。通过举办创作培训班和推动校企合作等方式,组织开展案例分析、模拟提案、限时创作等实战化教学,通过顶岗实训让学员深度参与微短剧产品创作开发全流程,切实提升创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制定了《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微短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该方案指出,2025年,该省将聚焦三秦大地悠久的历史文化、厚重的革命文化和鲜活的现代文化,持续深入推进“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活动,启动“跟着微短剧来学法”“跟着微短剧来科普”“跟着微短剧学经典”“微短剧里看品牌”“微短剧里看非遗”“跟着微短剧看黄河”“跟着微短剧游文博”八大创作计划,实现在细分领域,制作具有引领作用和创新价值的重点微短剧,打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质微短剧。
结合陕西省内特色文旅资源,持续深入实施“微短剧+文旅”融合战略,围绕历史资源、传统文化、乡村振兴、名城名镇名村、产业园区、国家文化公园、城市景点、自然景观等创作方向,推进微短剧与我省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推出一批文旅主题微短剧,掀起一场看秦风、赏秦韵、品秦味的“跟着微短剧去旅行”热潮,更好的将微短剧流量优势引导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
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引领,促进微短剧与法律知识、法治案例深度融合,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创作法治主题微短剧,用微短剧演绎法律知识,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法治精神深入民心,通过普法微短剧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助力法治陕西建设。
推动微短剧融入科普知识和科学精神,鼓励更多科技工作者支持和参与科普微短剧创作,助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赋能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结合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低空经济发展和前瞻产业布局的新兴产业培育、科技活动等科技规划,指导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制作精良的科普类微短剧,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
推动微短剧与中华经典古籍、名著名篇,以及其中的名人名句等传统文化资源相融合,用新表达、新手法、新技术,融入新时代精神,对经典及蕴含在其中的内涵、智慧进行创新演绎和阐释。围绕周秦汉唐文化、丝绸之路文化、红色文化等主题,结合经典文学作品,打造源于经典、观照现实,具有陕西特色的“经典”微短剧,营造全社会学习经典、爱上经典的氛围。
运用微短剧创作传播优势,植入陕西商业品牌元素,引导陕西“品牌之旅”,鼓励带动品牌方、制作方、广告方等通力合作,共同讲好品牌创新发展故事,搭建起品牌与消费者生动互动的重要桥梁,助力企业文化传播。指导创作一批讲述新时代国有品牌、民营品牌及“老字号”创新发展故事的优质微短剧,提升陕西本地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深挖秦腔、民歌、皮影、腰鼓、剪纸、社火、耀州瓷等陕西非遗资源,以微短剧为桥梁,探寻陕西非遗之美,让非遗通过新技术、新场景、新形式焕发出新生机,促进其活态传承,着力开发打造一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非遗题材微短剧作品,助力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指导创作一批有思想内涵、有艺术追求、有制作品质的非遗题材微短剧,推进非遗线验,搭建起微短剧与非遗良性互动的新桥梁。
沿着黄河陕西段从府谷的黄河入陕第一湾到潼关的黄河末流,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入探寻沿岸的历史遗迹、民俗村落、自然风光等,以微短剧形式,展现黄河文化的魅力。指导创作一批展现黄河之美、文化之美、文明之美的微短剧,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依托黄河流域视听合作发展大会,推动沿黄九省(区)广电视听机构资源协同、形成合力,赋能沿黄地区经济社会生态高质量发展。
结合陕西丰富文化遗址、文物古迹、博物馆等文博资源,通过微短剧创新表达形式,运用 VR / AR 等技术,探索文物藏品背后的故。